以‘道德’的名义!从黄永玉、金庸谈起

时间:2010-09-08 00:00 作者:刘国重33 手机订阅 神评论

新闻导语

左列钟铭右谤书,人间随处有乘除。——曾国藩我不懂画,既乏常识,更无修养。看不懂咋啦?看不懂,也能跟着瞎看。没有什么能阻挡,俺对美的向往……因为热爱沈从文先生的文字,也就连带着对沈先生的表侄黄永玉先生有非常好的印象,对他的人,他的画,他的文。2006年,在天涯网,闪过一个稍觉触目的

  五

  在第二次的离婚过程中,金庸长子查传侠自杀。对这种事,该当抱持‘哀矜而勿喜’的态度。刚看过一篇文章,某次金庸小说讨论会上,曾给金庸作过秘书的杨兴安先生,在台下跟人谈起台上的金庸,“不快乐啊不快乐,儿子自杀,他活得很累啊。”老先生已经够痛苦了,还要再以‘道德’的名义,往他旧伤上撒盐?金庸有德无德、德高德薄,暂且不说,您自己的道德,在哪呢?

  查传侠的死到底与父母离异有多大关系?我不清楚。但有朋友好像很清楚的样子。太崇拜这种人了,当年查传侠远在美利坚,死前心态如何,这些朋友怎么知道的?

  就算父母离异,是查传侠自杀的唯一原因。无奈许多事是不能预知的,许多人闹离婚,其中也有子女自杀的,难道是父母成心逼死自己的孩子?

  或者我们可以一口咬定:凡有子女因种种原因自杀的离异父母,一定比离异而子女健在的父母品质更坏?

  查传侠非正常死亡,他爹就没品了。那杜甫、李贽、曹雪芹、马克思的孩子还活活饿死了,又怎么说?

  六

  据说,音乐,是唯一不带罪恶的感官享受 。如果不只唯一,还有唯二、唯三,那应该加上绘画与文学了。

  杰出的乐者、画师、作家出世,整个时代皆为之生色。对于此等人物,应由整个社会来奉养礼敬,以香花,以珠玉,以宝络。

  虽说‘文穷而后工’,致令曹雪芹‘举家食粥’,难道是整个民族的光荣?

  随着画廊、版税制度的引入,艺术家们可以养活自己了,并且能有较为优裕的生活,这样的时代的进步,应该为之欢喜庆幸,不这样想倒也罢了,且以道德的名义强迫他们捐钱,有脸吗?要脸吗?

  七

  狗,比猫,大。

  捐,比不捐,好。

  捐了,是‘积德’,没捐,也不‘缺德’。合法收入,如何支配?捐与不捐?都是成年人,可以自己做决定了,似乎不劳他人操心。

  管好自己的钱袋子,有能力,有意愿,您自己多捐点。

  当您质问‘黄永玉,你为什么不脸红’的时候,‘沱江大桥’正在施工,您那么关心热爱家乡和家乡人民,为何不盯牢这桥?这不,全打水漂了,包括您在内的‘家乡人民’的血汗钱啊。重建,不是还得由本已贫困不堪的草民埋单?

  写那篇檄文的同时,‘吉首集丨防和谐丨资’,如火如荼。行有余力,您可以查查都什么人在上下其手,致令几十万家乡百姓血本无归,欲哭无泪。

  深层问题不解决,黄永玉先生就是把老命捐出来,顶用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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